当前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部门概况 - 科室职责

巡察整改科:

1.负责巡察政策研究和制度拟订工作;

2.负责起草学校巡察工作计划、总结、方案、重要讲话文稿及各类工作纪要等相关工作材料;

3.负责做好巡察前的准备工作,向有关职能部门收集了解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起草巡察工作相关会议文稿等;

4.做好巡察过程指导、协调、服务相关工作;

5.负责做好巡察结果反馈工作,指导被巡察单位起草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台账;

6.负责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

7.做好巡察组移交材料的分类、整理、归档工作;

8.负责部门网站等信息化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9.负责与巡察相关的校内外联络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项监督科:

1.负责统筹推进、组织开展校内专项监督工作;

2.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办理意见和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3.负责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推动巡察成果有效运用;

4.做好各类巡察相关会议会务工作;

5.负责安全保密工作,做好巡察保密工作的教育、管理、监督;

6.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巡察工作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编印、归档保管;

7.做好党员、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处理、归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8.负责部门综合事务、日常管理以及印章管理工作;

9.配合部门其他科室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