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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是学校党委职能工作部门。坚决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学校发展大局,通过巡察整改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主要职责是:

一、向学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党委报告工作情况和重要事项,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

二、开展巡察工作方面的理论研究、政策调研、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和制度保障;

三、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完善督促落实机制,强化统筹调度,提高监督合力,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纳入政治监督检查内容;

四、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建立巡察组长人员库和巡察干部人员库,实行动态调整,会同有关部门单位选配巡察组干部,提出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方案,组建巡察组;

五、拟定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任务安排,统筹推进院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做到巡察工作覆盖全面、重点突出;

 六、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统筹推进巡察准备、进驻、了解、报告、反馈、移交等各环节工作,协调校内有关职能部门单位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并适时开展专项检查;

 七、对上级或本级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确保巡察成果得到有效运用;

 八、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提升巡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九、做好巡察工作的综合协调、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十、加强巡察工作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审核、指导发布有关信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十一、完成学校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